曾任上海行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,兼任北师大中国企业家刑事防控中心上海中心副秘书长、永嘉县土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永嘉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成员、永嘉县岩坦商会副秘书长。2001年7月份开始从事法律工作,2009年首次参加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。受导师韩友谊、陈虎的影响,对刑事辩护有着特别的爱好。其个人曾获永嘉县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工作者;温州市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等;其成功案例有:2012年胡某某因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二审改判缓刑; 2013年6月份为彭某某强奸案成功辩护,检察院对该案作不起诉决定;2014年4月份为李某故意伤害案成功辩护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;2015年陈某受贿罪一审判处十年有期徒刑,二审改判三年。2016年1月份为陈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案成功辩护,检察院对该案作无罪不起诉决定;2017年5月份为邹某抢劫案成功辩护,检察院对该案作不起诉决定;2018年为曾某故意伤害案成功辩护,公安撤案。并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四人。深受当事人好评!
北师大中国企业家刑事风控上海中心副秘书长